山西法制報臨汾訊(通訊員 田哲斌)5月24日記者從臨汾市堯都區公安局獲悉,該局打掉一個涉嫌電信網絡詐騙洗錢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洗錢團伙為境外詐騙分子收款、轉賬、取錢,涉案金額387萬余元。
今年4月21日,該局網警大隊工作中排查涉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線索,順線偵查發現,嫌疑人張某(堯都區人)的銀行卡涉嫌一起在偵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其個人身份辦理的銀行卡被轉入20萬元,后在轄區某銀行網點的柜臺和ATM機上取走。
辦案民警調取相關資料,對該案被騙的資金洗白過程進行深入分析研判,同時加大串并案偵查力度,排查涉案關聯人員,梳理出一個分層級、有組織、分工明確的涉電詐洗錢團伙。經過進一步的偵查摸排,民警發現該團伙以張某某為首、發展人員分為三個層級,他們以閆某某(堯都區人)在段店鄉一個宴會廳為據點,為境外詐騙分子進行洗錢,幫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
掌握涉案人員的情況后,網警大隊立即成立抓捕組,展開收網行動,先后抓獲張某某、閆某、閆某某、喬某、彭某某、許某某、張某、李某某等8名嫌疑人。4月26日,抓捕組聯合黑龍江警方抓獲嫌疑人楊某某、高某某。
經查,張某某(臨汾洪洞人、系該團伙骨干分子)負責與境外詐騙分子網上進行“業務”聯系,閆某某提供場地,閆某負責操作收款、轉賬,并向提供銀行卡人員支付費用,張某某給下線人員喬某安排洗錢任務,喬某聯系下線的其他6名嫌疑人,收集到銀行卡后,用于給境外詐騙分子的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收款、轉賬和取現,部分被騙資金通過銀行卡再進行分流,取現的資金轉交給張某某,由張某某再轉給境外詐騙分子。
據了解,該犯罪團伙上下線之間多為同學、朋友關系,相互之間熟悉,團伙成員每提供1張銀行卡獲利200至300元,并以收款、轉賬和取現的金額多少按比例提取傭金。據統計,該團伙成員的銀行卡涉及多個省市的10余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達387萬元。
目前,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審理中。
民警提示:現如今,電信網絡詐騙日益呈現專業化分工趨勢,詐騙分子隱藏得越來越深。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銀行卡作為詐騙分子進行洗錢活動的工具,他們勾連人員,將贓款打散、分流轉向多個二級卡,再拆分至更多的三級卡或進行提現,提供銀行卡的人員、負責取錢的“車手”“馬仔”等,已涉嫌犯罪,成為整個電信詐騙鏈條上的“幫兇”。
近年來,電信網絡犯罪頻發高發,已成為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的社會“公害”之一,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所謂“兩卡”,是指銀行卡、電話卡及物聯網卡、對公銀行賬戶及結算卡、收付款二維碼等。為了蠅頭小利,把“兩卡”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希望廣大群眾增強法律意識,遠離“兩卡”犯罪,拒絕成為“工具人”。
編輯:田子萌
審核:狄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