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400電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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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2 00: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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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保險新政策的出臺和人們的參保意識逐漸增強,社會上一些中介機構或個人打著能“打通關道”辦社保為由騙取群眾信任,致使發生多起涉及社保的詐騙案,群眾利益受到巨大損失。近幾年來,各地警方成功破獲了多起“代辦社保”詐騙案,每起詐騙案受害人都達數十人,被騙金額高達數百萬元。不法分子抓住受害人“少繳多得”的心理,承諾以違規辦參保等虛假手段,騙取被害人信任,借機實施詐騙活動。現將常見詐騙手段梳理如下,特別提醒廣大參保群眾,通過合理渠道進行參保繳費。
第一種詐騙行為:冒充“社保局領導”,說手里有指標
詐騙分子以中間人名義,謊稱“社保局領導”手里有指標,能幫助從未參保的人辦理社保,交幾萬元錢,就能開到1500元。
【社保局提醒】社保政策具有普惠性和透明性,每項政策出臺都不會單獨照顧某個個體,社保局是經辦單位,完全依據國家政策嚴格經辦,對符合條件人員從不受人數限制,因此也從來不設“指標”,只要說有“指標”那本身就有欺詐行為。
第二種詐騙行為:冒充“社保工作人員”,說能參保
詐騙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員”,仿照社保工作人員著裝,騙取群眾信任,在辦理正常個人參保手續時,也慌稱需要找人,從中向參保人收取“好處費”,金額有幾千元不等。
【社保局提醒】辦理個人參保,只要符合國家、省相關政策,不需找人代辦,持本人身份證等相關手續,直接到窗口辦理,隨來隨辦。社保業務辦理是需要本人簽字的,本人不到場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員是不會為其辦理的,所以找人代辦是沒有必要的。若是有人以“托關系能參保”為由要求支付一定“好處費”,則為詐騙行為。
第三種詐騙行為:非法中介機構欺騙群眾
詐騙分子以“有門路,能辦企業退休的,工資高,只收手續費,其它交社保”為誘餌,誆騙年齡大人員,收取高額代辦費用,過后領你辦的就是正規的個體參保等等。
【社保局提醒】為防止您上當受騙,在辦理社保相關業務時,請您本人攜帶身份證親自辦理,不要輕信任何人的“承諾”,謹防不法人員以“代辦”社保名義欺騙群眾,詐取錢財。社會保險屬國家政策性保險,不允許也從未委托任何中介公司和中介人負責辦理參保、退休等業務,且辦理社會保險業務不收取任何手續費,請您嚴防以收費為目的的各種欺詐騙保行為,以免帶來不必要損失。任何代辦行為一律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四種詐騙行為:個別企業勞資人員存在欺騙職工行為
個別企業勞資人員在為企業職工辦理業務時,將檔案里主要要件抽出,然后帶領企業職工到社保局窗口辦理業務,當所攜資料未被社保經辦窗口審核通過時,勞資人員謊稱“需要拿錢”疏通,等騙到錢后,謊稱關節已經打通;或謊稱能幫助其“增加繳費年限”、“提高工資待遇”需要疏通等等,以達到詐騙錢財的目的。
【社保局提醒】社保所有業務都是嚴格按照國家政策經辦的,有統一的經辦標準,如果資料不齊全,對任何人都不會受理的,所以不存在疏通。另外,繳費年限多少、工資多少,都是由系統自動計算的,一經錄入,任何人無法改動,所以不存在額外增加繳費年限和提高工資待遇之說。
如您遇到上述情況,可向社保局紀檢監察室報告,舉報電話:5106006。
公安局破獲騙保案例:
案例一:
四平遼河“能人”設虛假網站,謊辦社保騙親屬朋友200多萬元
2月28日,遼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破獲一起利用幫助別人辦理社保進行詐騙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某迫于警方壓力,主動到遼河分局刑警大隊投案自首。
嫌疑人供述,2016年4月份至2017年5月份,其利用自己曾在低保中心工作為幌子,散布不實信息,以自己能夠辦理社保的名義,大肆騙取自己的親屬和朋友。
刑警大隊辦案人員經過詳細調查,發現嫌疑人張某在詐騙過程中通過在網上雇用網站設計師為自己制作了一個虛假的社保局網站,并通過該網站錄入受害人辦理社保信息,辦理社保后的受害人可以在該網站上進行查詢,張某每個月以財政的名義定期向辦理社保的受害人銀行卡打錢,以提高真實性。在取得大家的信任后進而大肆宣傳自己有辦理社保能力,繼續進行詐騙活動。先后詐騙其親戚及朋友4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210余萬元。詐騙所得錢財被嫌疑人張某全部用于網絡賭博及日常生活。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詐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二:
2016年4月,吉林省人社廳查處了一起偽造證明材料,違規提前退休案件。
經查,某單位職工董某為了能夠提前退休,偽造了“從事野外工作滿11年”的證明材料,使其未到法定退休年齡提前退休。
董某的行為違反了《社會保險法》、《吉林省社會保險基金欺詐騙取案件行政辦法》的相關規定,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損失。截至2016年1月,董某違規領取了養老金44831.69元。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最終,董某被責令退回騙取的養老保險金44831.69元,并處騙取金額二倍89663.38元的罰款,同時向董某所在單位下達了行政執法建議書。董某于處罰當日返還了騙取的養老保險金,并上繳了所處罰款。
案例三:
吉林省四平市的“女能人”許某被受害者安某和家人扭送到派出所,從而揭開了許某為他人辦理社保、涉案260多萬元的騙局。
48歲的許某是某保險公司業務尖子,由于業績好,每個月的收入都達上萬元,可她還是嫌掙錢太少太慢。于是,她通過關系結識了社會上不法分子,聲稱自己能為他人辦社保。她以4萬至9萬元不等的價格收取費用,通過不明真相群眾的傳播,找許某辦社保的人也越來越多,其實截止案發時她辦社保成功率幾乎為零,但她收了別人的錢卻沒給退過一分,當有人問她事情進展時,她只能一拖再拖。
而在此期間,許某還迷上了黑彩,大把大把投入,結果血本無歸……為了堵住虧空,她只能繼續吹噓自己能辦社保,詐騙的人數直線上升。每次收錢辦事,她特意為人打上收條,稱事辦不成全額退還,可她心里明白根本無法辦成,錢更不會返還。
2017年之后,她自己都記不清多少人找她辦社保了,錢數更是記不住了。有些辦社保的人看她一拖再拖,就上門要求退錢。許某只能四處躲債,到后期,由于受害人索要退錢人數太多,她都不敢在單位和家里露面。直到這天被受害人安某扭送到公安機關,她的“謊言世界”才徹底敗露。
目前,許某涉嫌巨額詐騙已經被四平市公安局鐵西分局刑事拘留,警方正在進一步尋找受害者。
案例四:
2012年4月23日,記者從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了解到,吉林市警方近日成功偵破了宋艷以辦理社保為名特大詐騙案,400余人被騙,涉案金額達700萬元。
經審理,吉林市無業人員宋艷供述,自2008年以來,她以能給別人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為名,不斷發展“下線”并提供好處費,鼓勵“下線”幫助其聯系未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的群眾,通過簡化手續、給予優惠等欺騙伎倆。先后騙取被害人400余人,涉案金額達700萬元。
目前,警方正在理清涉及的被害人清單,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